动物医学院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及 集体活动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 来源:动物医学院 发布日期:2020-05-1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广大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政治素养,推进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增强学生的集体意识,提升基层班团组织活力。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制度(试行)》【党办发〔2019〕28号】精神,结合学院学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习的组织和落实

为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的组织保障,建立院党委领导,院团委具体落实,全体学生参与的学习机制。各团支部书记负责、团支部所有委员配合,具体组织班级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

二、学习内容和形式

(一)学习内容

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两部分。政治理论学习主要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和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法律法规;团章和团务知识;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知识;校院管理制度、中心工作及重要决策;学校的重要会议精神、阶段性工作部署;校纪校规。集体活动主要内容包括:文化建设、学术研讨、身心保健、艺术鉴赏和劳动实践。

(二)学习形式

政治理论学习坚持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原则,以团组织生活为平台,开展精读文件、辅导讲座、专题报告、工作交流、观看影像、考察实践等学习活动。其中集中学习要加大重点发言与集体研讨的比重,线上学习要充分依托“青年大学习”及“易班”等网络平台,各位团员必须学习每期青年大学习。

三、学习要求及考核管理

(一)学习要求

1、各团支部需严格按照学院党委制定的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的计划组织学习活动,并于学习活动前两天上报学习计划(附件1),经各团支部党员联络员(附件2)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2、每年度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次数不少于20次,其中政治理论学习不少于12次,集体活动不少于8次,线下学习活动不少于12次,线上学习活动不少于8次,每次学习和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各学生团支部可根据学院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总体安排,根据本支部学生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学习活动,做到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四灵活”,提升学生对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的认可度。各团支部每年度邀请班主任参与现场指导不少于6次。

3、全体学生要严格遵守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制度,集中学习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提前向班主任或辅导员书面请假,政治理论学习内容须事后三天内进行补学。

4、每次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确定3-5人作重点发言,采取团支部全体学生轮流制,需确保每位学生至少每年作1次重点发言,并形成发言提纲等书面材料。团支部开展学习及活动结束当天需及时提交新闻稿件与学习现场照片,学院择优通过易班、QQ、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进行宣传与报道。

5、全体学生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注重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把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过程转化为提升个人成长成才的实际行动。

6、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学习优势,不断丰富政治理论学习的形式,注重将政治理论学习内容贯穿到德、智、体、美、劳等各类集体活动当中,让广大青年学生在参与各类集体活动中提升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学习获得感。

(二)考核管理

1、实行“三簿”制度。学院团委以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的档案管理为考核标准,实行参会签到簿、会议记录簿、学习笔记簿“三簿”制度,定期抽查各团支部“三簿”记录情况,完成率低于80%者,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2、建立学习开展情况考核评价制度。由辅导员及党支部对所联系团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附件3)并提出指导意见,其中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对连续考核靠后的团支部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3、进行“应知应会”政治理论测试。学院团委每学期举行政治理论学习“应知应会”测试1次,对于政治理论学习成绩不理想的学生,采取反复测试的方式,督导学生掌握基本的政治理论。

四、考核结果应用

1.全体学生参与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的表现作为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大学生”“优秀研究生”及推优入党的首要评选条件;参与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的出勤情况、“应知应会”测试成绩、学习心得提交情况等表现作为综合测评德育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日常考核不达标者实行入党、评优“一票否决制”。

2.团支部组织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情况纳入“优秀团支部书记”“五四红旗团支部”及“优良学风示范班”工作考核。

3、学院每年度对在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团支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动物医学院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