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生“天康”等3项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班:
为推动我院学生工作全面发展,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鼓励广大学生奋发自强,刻苦学习,以优异成绩回报社会。现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度“天康”、“建辰”、“校友爱心助学金”3项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奖励金额、名额分配及评选条件
(一)天康奖学金
学院在籍学生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评选一等奖1名,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二等奖5名,奖励金额每人2000元。
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优良,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主动承担或支持校、院、党支部、团支部的工作,认真负责,方法得当,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工作成绩显著;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综合测评、学分成绩均居班级前50%;
4.热爱所学专业,能灵活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从事社会生产实践;
5.本年度未获得各类国家和社会奖助学金者。
(二)建辰励志奖学金
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评选名额为4名,每名2000元。
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无违纪行为;
2.2024-2025学年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前50%,通过大学生英语四级;
3.热爱所学专业,具有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灵活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从事社会生产实践;
4.评选学年度内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特困学生优先考虑。
(三)校友爱心助学金
学院在籍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选名额为5名,每名2000元。
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无违纪行为;
2.学习认真刻苦,上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优良;
3.全面发展,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并取得良好工作业绩者优先考虑;
4.本年度未获得其他各类国家和社会奖助学金者。
二、时间安排
11月18日-11月23日,学生申请,如实填写《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连同纸质申请材料(个人评价、四六级成绩单、学业成绩单)一并提交班级评议小组。
11月24日-11月26日,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为副组长,团支书、学习委员、2名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评议工作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拟推荐名单;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电子版申请学生名单汇总表和奖助学金申报相关纸质版材料于年级辅导员处;
11月27日-12月3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各班级的推荐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并公示3天。
三、工作要求
1.本科生各班每类奖学金可推荐一个名额。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该项奖学金评定资格:
(1)课程考试不及格者(适用于优秀学生评选);
(2)诚信意识较差者;
(3)有违反学校纪律行为者;
(4)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3.学生所提交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相关材料(个人评价、四六级成绩单、学业成绩单)一份,其中申请表全部手写,不能有涂改,申请表格不得变更,各班认真严格把关,确保所提交材料的规范性。
4.请各班于11月26日下午18:00前将各项奖助学金申请材料(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奖助学金汇总表发送至年级辅导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