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08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班:

为做好 2023-2024 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根据《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一体化党〔2021〕3 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硕士研究生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二、三、四年级

二、测评时间

1.学生申请(10月8日-10月11日):学生如实填写《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综合测评积分表》,于10月11日前将《研究生综合素质综合测评积分表》以及支撑材料交至各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班长、支书及其他班委组成)。

2.班级评议(10月12日-10月14日):各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审查核准相关综合测评数据,于10月14日下午18:00前将《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综合测评积分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鉴定表》、《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4124办公室,电子版《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以班级命名,如2022级预防兽医班)发至邮箱dongyiyjs@163.com;班级评定结束,测评结果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本班学生填报研究生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线上申请。

3.学院初审(10月14日-10月17日):学院评审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初审,审核线上申请,确定测评结果,并公示3个工作日;

三、工作要求

1.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成立了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切实把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抓实抓好。

2.各班级要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动物医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本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审查核准相关综合测评数据,做好综合测评支撑材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及归档。

3.各班级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严格按照《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一体化党〔2021〕3号)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动物医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评议与纪实相结合”的原则,对研究生日常行为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4.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要坚持客观、公开、公正,要将每个学生的测评资料、加扣分情况予以公开,认真听取广大研究生对综合测评工作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动物医学院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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