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各类社会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7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班: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新长城助农、中科锐星乡村振兴、麦垛乡村振兴、建辰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对象、名额分配及评选要求

(一)新长城助农奖学金

1.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的2024年能按期毕业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学业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50%,名额1名,资助金额5000元。

2.评选条件

详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长城助农奖学金(研究生)评定办法》。

3.提交材料

(1)《新长城助农奖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纸质版(一式

两份),纸质版需要填写电子版后打印,签名处需手写;

(2)按照附件模板提交《我的成长足迹》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3)《新长城项目候选学生信息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4)《社会类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5)《动物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6)导师签字的《预毕业证明》纸质版(一份);

(7)成绩单、获奖证书、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二)中科锐星乡村振兴奖学金

1. 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校基本学制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50%,名额2名,资助金额3000元。

2.评选条件

详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科锐星乡村振兴奖学金评定办法》。

3.提交材料

(1)《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社会类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3)《动物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4)成绩单、获奖证书、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三)麦垛乡村振兴奖学金

1. 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校基本学制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50%,名额1名,资助金额3000元。

2.评选条件

详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麦垛乡村振兴奖学金评定办法》。

3.提交材料

(1)《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社会类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3)《动物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4)成绩单、获奖证书、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四)建辰励志奖学金

1.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院在籍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3名,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4名,研究生每名学生奖励4000元/人,本科生每名学生奖励2000元/人。

2.评选条件

详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动物医学院“建辰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

3.提交材料

(1)《动物医学院建辰励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份);

(2)《动物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3)成绩单、获奖证书、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10月27日-10月3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于10月30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412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dongyiyjs@163.com,逾期不候。

(二)民主评议推荐(10月30日-10月31日):学院成立以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三)学院初审、公示(11月1日-11月3日):学院评审工作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报学校和资助方审核(11月3日)。

三、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准确填写相应表格,按通知要求按时报送材料。所有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要使用订书钉。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中所有信息必须确保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枉报数据者,严肃处理。

2.所有参评的科研论文须提供标注DOI编号的论文原件或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导师签字认定。

已见刊的SCI论文需提供论文复印件和我校图书馆正式出具的科技论文检索证明;尚未见刊的SCI收录论文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23年10月30日)提供DOI号和有导师签字认可的正式接收函;中文核心期刊需见刊,并提供相应期刊的封面、目录及文章全文;获批专利需提供专利号码和获批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导师签字认定)。

SCI收录论文分区依据中国科学院分区进行计分;SCI收录论文影响因子按所在发表年影响因子计算,所在发表年影响因子未公布时按该期刊最近影响因子计算;

3.申报科研成果不可重复使用;获得荣誉奖励、参与各类活动等时间范围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4.此次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均参照学校和动物医学院制定的有关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有疑问请咨询4127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29-87092885。


动物医学院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