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 2022-2023学年优秀少数民族学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7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充分发挥我校优秀少数民族学生示范引领和先锋模范示范作用,在少数民族学生中营造“比学赶帮超”良好学习氛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院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少数民族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3年11月7日-11月13日

二、评选对象

在籍全日制少数民族本科生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宗旨意识牢固。顾全大局、爱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能积极策划、组织或参与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系列活动,在学生中有较大影响力。

3.综合素质较高。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2022-2023学年,2019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中“德育”成绩不低于8分,2020、2021、2022级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中“品德修养”成绩不低于30分;素质能力测评成绩和学业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年级前60%;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合格,有正确审美观,积极参与劳动实践,且能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11月7日-11月8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优秀少数民族学生申请表》,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评议。11月8日,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1-2名建议人选。

3.学院公示。11月8日-11月10日,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推荐建议人选。

五、相关说明

1.学院将对申请者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确保上报材料真实、准确;

2.申请材料中出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3.申请学生需在11月8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申请表报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144),电子版申请表和汇总表交各年级辅导员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87092411

动物医学院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