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 关于选拔推荐陕西省第十一届高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3     浏览次数:

关于选拔推荐陕西省第十一届高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8〕18号)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省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已获得往届陕西省“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人事处出具返聘证明。
  二、推荐名额
  本次我校向陕西省教育厅共推荐4名高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三、申报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治学严谨,道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教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3.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2015—2017年,承担校内本科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或承担校内教学任务不少于96学时/年(含实践教学)。
    4.其他条件依照《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见附件1)执行。
   5.本次“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重点向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公共课的教师倾斜,向长期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实习实训教学的教师倾斜。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有申报意愿的教师填写《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在相关处室审核并签字盖章。同时提供获奖、代表论著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2.各学院(系、部)将本单位所有申请人的材料汇总后,由所在学院(系、部)组织专家审查、评审,经学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将推荐材料于6月19日上午11:00前报至教学发展中心培训办公室(南校区数字化楼112室),并发送电子版至:jspx@nwsuaf.edu.cn,逾期将不再接受申请。
    报送材料包括:
    (1)第十一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报汇总表(附件3,附电子文档);
    (2)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2份(正反打印,附电子文档)及相关佐证材料1份。
  3.学校组织专家于6月21日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参加陕西省第十一届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系、部)要认真研究陕西省普通高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坚持标准,积极评审推荐。
  2.申请人员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候选人评选资格。
  联系人:王磊  电话:87080242

 
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6月8日